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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 便民利企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1-06-27来源:管理决策评价研究中心访问次数:23

本报讯 戴昌仁 胡榕 记者陈佳报道:今年6月,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单位服务指导的十条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并于即日起施行。6月15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湾里大队向辖区半朵悠莲、金峡谷、香城园等3家单位下发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容缺”受理简化程序

  6月15日中午,半朵悠莲、金峡谷、香城园3家单位法人代表来到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湾里大队消防窗口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对他们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发现,3家单位首次提交的材料均不齐全。

  为切实方便群众、缩短办事时限,该大队对3家单位全部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下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程序简化、服务高效,当天申报、当天拿证,告知承诺制的出台真是太方便了,为我们企业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3家单位法人代表对该大队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工作赞不绝口。

  业内人士认为,告知承诺制的出台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效率

  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管理,这是《意见》的重要内容。

  《意见》明确,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压缩审批时限。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支队本级将消防检查时限的法定十个工作日压缩60%,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对社会单位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对申报材料缺少非主要材料的,先行受理,并提示单位在承诺期限内或现场检查时递交补齐材料。窗口预约、延时受理。提供工作日延时办理和非工作日预约办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现场需求或社会单位预约延长下班时间受理行政许可申报事项。非工作日时间,窗口工作人员应根据社会单位预约加班为社会单位提供受理服务。

  该大队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社会单位申报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技术服务指导服务,在承诺管理方式现场核查前、非承诺方式申报前或公众聚集场所审批不合格后,消防救援机构应根据申报单位预约或主动对社会单位进行上门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提升行政许可合格率。同时,推广使用“赣服通”申请办理证照,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网上办”“一网通办”,提供法律文书上门送达、邮寄送达服务。

 实行“首次不罚”制度

  《意见》明确,在优化监督检查服务方面,实行错时检查制度。监督执法工作中,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被检查单位因在工作时间内难以开展检查的,应根据被检查单位的要求实行错时检查。同时,实行“首次不罚”制度,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或初次违法3个工作日内及时整改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采取行政告诫措施,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实行检查提示、约谈制度。在社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前,每月5日前组织当月被抽中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管理人进行检查前集中提醒,告知检查内容和标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及时反馈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月末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共性问题和违法行为,集中约谈此类社会单位,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在优化技术指导服务方面,指导开展标准化管理。按照“制度规范化、设施标识化、管理正规化”的标准,消防救援机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宾馆、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文物建筑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指导督促此类社会单位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实行便民利企服务。依托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第一时间回应群众电话、网络咨询;受理窗口提供便民查询补办服务,社会单位可查询核实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可申请补领遗失行政许可文书,社会单位可申请复印原始图纸;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